四、抓好春季麦田管理。农业部门要加强分类指导,因时因地因苗落实抗旱春管措施,确保冬小麦安全越冬和顺利返青、拔节。分区域制定抗旱田间管理工作预案,对墒情较差、有水浇条件的地块,开春后适时浇水、适当追肥、划锄保墒;对没有水浇条件的地块,进行镇压划锄。要充分利用春节前后农闲时节,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开展抗旱春管技术培训,组织农技人员深入抗旱一线开展科学施肥等技术指导服务,推动各项抗旱春管措施落实到户到田。
五、做好抗旱和春耕物资保障工作。各有关地区和抗旱指挥机构要加强抗旱物资储备,按照协议储备与实物储备相结合的原则,科学规划、统筹确定储备种类、规模和地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调拨程序,切实发挥物资使用效益。农业部门要确保春播种子供应,合理调剂库存,加强市场监管。供销合作社、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做好化肥生产、储备和销售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农机部门要指导做好抗旱机具保养、调试和检修,加强调度,组织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工作。电网企业要保证农业抗旱和春耕用电需求,石油化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旱区油品调运,加大柴油配送力度,增加偏远地区油品供应。经济运行部门要加强对抗旱、春耕用油用电和其他物资的调度协调,保障农业生产需要。
六、确保旱区人畜饮水安全。各有关地区要全面排查人畜饮水困难情况,落实供水措施,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确实无法就近解决水源问题的地方,要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力量拉水送水,确保群众基本生活用水。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各地区受灾群众生活安排情况,督促救灾款物落实到位,切实做好因旱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确保他们有口粮、有干净水喝、不受冻、过好节。
七、加大抗旱资金支持力度。国家将先期安排粮食生产和农村水利等工程投资40亿元,并将根据旱情发展,进一步安排部分抗旱水源建设等应急工程投资。中央财政增加安排抗旱支出22亿元,用于抗旱浇水补贴、县级抗旱服务队设备购置补助以及抗旱物资储备等。各有关地区也要加大投入力度,多方筹措资金物资,保证抗旱工作需要。要加强对抗旱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审计,确保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合规使用。
国务院办公厅
201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