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以问题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为重点,依法查处、处罚各种涉及地图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严重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要予以关闭,对未依法取得审图号的地图出版物要坚决下架,对问题严重的地图产品要全部销毁。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全面检查。各地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机构(以下简称协调指导机构)要组织对本地区互联网地图网站以及地图市场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查找相关问题,及时监督整改。
  (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各地协调指导机构要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对在排查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及时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对出版物中的“问题地图”,依法查处有关责任者,对上传标注敏感、涉密地理信息的网站,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测绘局将在2011年6月为各地协调指导机构提供互联网地图监管软件。鼓励各地加强部门合作,共同建设有关互联网地图监管系统。
  (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协调指导机构要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典型违法案件予以曝光,深刻剖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意识。
  全国协调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测绘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5号)要求,依据本部门职责,协同做好这次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协调指导机构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3月)
  1.制定方案。全国协调指导小组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
  2.宣传发动。全国协调指导小组印发文件进行部署,各地协调指导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4月— 10月)
  1.组织自查(4— 5月)。各地协调指导机构以市、县相应组织为基础,组织对本地区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以及地图编制、出版和销售单位(新华书店、文化用品批发市场)等认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提交自查报告。
  2.执法检查(6— 10月)。各地市、县相应组织对本地区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以及地图编制、出版和销售单位有关情况进行检查。对情节轻微的问题,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拒不自查、拒不纠正等严重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各省协调指导机构加强对市、县相应组织的指导,并对市、县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