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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根据各地上报的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验收,通报典型案例,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国家测绘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继续强化地图市场的日常监管,确保庆祝建党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西安世园会等大型活动不出现问题地图。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各成员单位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促进“天地图”建设
  (五)充分发挥“天地图”在增强全民国家版图意识、维护我国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数据资源,加快更新速度。(国家测绘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六)加大力度促进“天地图”在各部门的应用,实现测绘与有关部门的分建分享、联动更新、协同服务,共同促进把“天地图”建设成为以在线地图服务为主的综合信息服务网站,打造成为民族知名优秀品牌。(国家测绘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三、不断完善地图管理政策法规
  (七)加快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管理条例》的立法进程,做好多方面征求意见等有关工作。(国家测绘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八)启动《地图审核管理规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遥感影像公开使用的有关政策,做好地图管理法规有关配套政策的修订与完善工作。(国家测绘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九)依法开展地图审核管理工作,对地图审核委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地图审核工作指导。(国家测绘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着手调研有关国家在地图管理以及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方面的工作情况,积极借鉴相关经验,加强国家版图工作规律性研究,提高工作有效性和针对性。(外交部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四、深入推进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十一)以查处的大案要案为切入点,曝光典型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国家版图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的重要意义营造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的良好氛围。(中宣部、新闻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印发相关文件,要求新闻媒体、出版单位依法使用正确的地图,强化对新闻媒体、出版单位的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在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中突出国家版图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宣传教育。(中宣部、外交部、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测绘局、新闻办负责,各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制作国家版图知识宣传手册,举办地图审核和安全审校人员培训班,指导各地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方式,进一步普及全民国家版图知识。(测绘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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