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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农办农〔201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经济、农牧)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国家南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规范种子管理,加强市场监管,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进种业健康发展,保障种子有效供给,我部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现将《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请各地按照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的活动方案,切实加强种子管理,确保执法年各项活动的落实。

  联系人:种植业管理司种子处杨洋

  电话:010-59193281

  E-mail:nyszzc@agri.gov.cn

  附件: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2011年种子执法年活动方案

  2010年“种子执法年”活动,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但部分地区制售假劣种子的现象仍很突出,种子市场监管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的》的精神以及配合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我部决定2011年继续在全国范围开展“种子执法年”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净化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广大农民的利益和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种子企业诚信经营和自主创新,推动现代农作物种业健康发展。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检打联动、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加大对种子企业、种子市场和审定品种监管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种子生产基地的监管,实现种子产业链条的全程监管,为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二、活动目标

  严格品种试验、审定工作,规范相关单位和个人行为,提高品种审定质量,将不再适宜种植的品种退出市场;加强种子生产基地监管,规范种子生产者行为,维护正常的种子生产秩序;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检查和企业监督抽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清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加大对不合格种子企业的淘汰力度,提升种子企业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种子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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