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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关于发布《2011年水利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财政预算项目》申请指南的公告

  2、区域发展战略对水利发展的要求。分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流域和区域水利发展的要求。这些战略主要包括: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和长三角、江苏沿海地区、皖江城市带、成渝经济区、武汉城市圈以及商品粮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的发展战略等。
  3、流域水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分析。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发展的要求和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两个方面,从定量和定性、分类和分层等不同角度分析长江流域水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分析找出流域和区域水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不协调的方面。
  4、流域和区域水利发展目标和任务。根据长江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流域和区域水利发展的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有关精神,提出长江流域及其重点区域水利发展的战略和目标任务。
  5、政策措施。根据上述研究,提出促进长江流域和区域水利发展政策措施。
  三、有关要求
  1、进度要求:2011年4月上旬审查工作大纲;2011年8月提交课题研究中间成果;2011年11月提交送审成果。
  2、质量要求:要把握好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对流域和区域水利发展的要求,紧扣课题研究任务开展研究;既要对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进行分析,也要对国家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而颁布的一些重要规划和意见等进行分析;既要对重点经济区发展战略进行分析,也要对粮食主产区、能源基地、重要生态功能区的规划进行分析;既要分析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发展的整体状况,也要分析流域内重点区域、重要经济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发展现状;对流域内重点区域进行深入和广泛的调研,从定量和定性方面进行细致分析,找出制约流域和区域水利发展的问题和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四、补助经费
  40万元左右。

  课题编号:水政研(2011)-2

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研究
-- 以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为例

  一、研究目标
  1、合理划分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事权,探索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积极有效的协商机制,进一步完善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
  2、在淮河、珠江、太湖、长江、松辽、黄河、海河等七大流域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研究成果基础上,根据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提出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划分方案和协商机制方案,进一步明晰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健全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协商机制。
  二、研究任务
  (一)黄河、海河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研究
  1、黄河、海河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的现状分析。深入分析黄河、海河流域管理机构与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事权划分现状和目前主要的协商形式,总结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黄河、海河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事权划分可行方案设计。梳理现行法律法规对黄河、海河流域管理机构规定的职责,分析流域机构职责与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不衔接、不统一、有矛盾的方面,确定事权划分方法,提出事权划分的可行方案。
  3、黄河、海河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协商机制可行方案设计。分析黄河、海河流域协商机制的法律规定,明确协商的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基本制度、争端解决措施等,进一步明确管理主体各自职责,提出协商机制可行方案。
  4、提出保障措施及政策建议。
  (二)七大流域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总结研究
  1、总结七大流域(淮河流域、珠江流域、太湖流域、长江流域、松辽流域、黄河流域、海河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建设现状。归纳总结七大流域流域管理机构与区域水行政主管部门事权划分现状和目前主要的协商形式,分析成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对已建立的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划分方案和协商机制方案做进一步完善。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等新要求,对已建立的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划分方案和协商机制方案进行完善,进一步明晰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健全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协商机制。
  3、起草《关于建立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的意见(草案)》。该草案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构成。其中,正文部分包括建立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的意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等内容;附件部分由淮河、珠江、太湖、长江、松辽、黄河、海河等七大流域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划分方案和协商机制方案构成。
  三、有关要求
  1、进度要求:2011年4月上旬审查工作大纲;2011年8月提交课题研究中间成果;2011年11月提交送审成果。
  2、质量要求:
  (1)“黄河、海河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研究”应在充分吸收前期研究成果(淮河流域、珠江流域、太湖流域、长江流域、松辽流域)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开展;研究报告论点要鲜明、论据要充足、论证要充分,研究成果既要具有理论性,也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较好地满足黄河流域和海河流域两大流域管理工作要求;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中的双方权责、结合点与结合方式要明晰,事权划分方案要密切结合流域实际情况,分别突出两个流域的特点,并对事权划分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协商机制框架应健全和完善,层次应清晰,且针对性强,并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
  (2)“七大流域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总结研究”应对淮河、珠江、太湖、长江、松辽、黄河、海河等流域已经建立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事权划分方案和协商机制方案进行全面的完善。总结研究报告要充分吸收已有的系列研究成果,既要综合七大流域的共性,又要体现各自的差异性。《关于建立健全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事权划分与协商机制的意见(草案)》要体现2011年中央一号文等新要求,对于流域管理工作要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四、补助经费
  70万元左右。

  课题编号:水政研(2011)-3

水文化建设研究
--提升水工程文化内涵与品位战略研究

  一、研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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