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职业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去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
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今年2月2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培训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总结了我国职业培训工作的成绩和经验,提出了大力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职业培训工作指明了方向。尹蔚民部长在会上就抓好贯彻落实工作作了重要发言。为切实做好会议和《意见》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培训工作,在“十二五”开局之际,国务院下发《关于
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并召开全国职业培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职业培训工作进行部署,这在新中国历史上是第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加强职业培训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从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会议和《意见》的重要性,组织本部门、行业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张德江副总理在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国务院办公厅已通过内部情况通报形式,印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深刻领会会议和《意见》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会议和《意见》的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不断增强做好职业培训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职业培训事业取得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