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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

  第二十条 培训主办方要认真组织实施评估,客观公正评价,并及时反馈评估结果,督促、监督培训承办方完善相关工作,不得随意简化评估或不评估。
  第二十一条 培训承办方要积极配合、支持培训主办方开展评估工作,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 所有评估参与者要实事求是地反映真实情况、做出客观评价,不得打人情分或报喜不报忧。

  附件1
  税务系统培训班质量评估测评问卷
  (此问卷由学员无记名填写)
  培训班名称:     培训机构:
  填写说明:请学员根据自己的真实感受,在每项“测评指标”右侧你认为恰当的“测评刻度”下空格内打“√”,每项只得选一个刻度,多选无效。

测 评 指 标

测 评 刻 度

分 

 

 

 

方案

目标定位

 

 

 

 

计划安排

 

 

 

 

课程设置

 

 

 

 

教学

师资水平

 

 

 

 

教学方法

 

 

 

 

教材资料

 

 

 

 

管理

人员配备

 

 

 

 

组织运行

 

 

 

 

管理水平

 

 

 

 

保障

住宿情况

 

 

 

 

伙食情况

 

 

 

 

服务情况

 

 

 

 

效果

获取知识

 

 

 

 

分享经验

 

 

 

 

促进工作

 

 

 

 

总 体 评 价

 

 

 

 

有无乱收费

 

有乱收费具体情况

 

 

具体意见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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