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粮食局关于报送全国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关于报送全国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的通知
(国粮办财〔201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

  为了解全国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情况,请各地和相关企业按照报送全国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查表(见附件)的要求,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送有关数据。所报送的数据请认真审核,以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

  联系人:洪荣

  电 话:010-63906838,63906700

  传 真:010-63906848

  电子邮箱:LSJZHC@Chinagrain.gov.cn

  附 件:1.全国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查表(一)
  2.全国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查表(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全国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调查表(一)

  填报单位:                             单位:个,万元,万吨

1.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总数

2.按企业性质划分

3.按认定

级别划分

4.按类型划分

5.按资产划分

6.按销售额划分

7.加工企业

按产能划分

8.购销企业

按仓容量划分

(1)

国有

及国有

控股粮

食企业

 

(2)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粮食

企业

 

(3)

其他粮食企业

 

 

4︶国家

5︶

省部

6︶

市县

7︶

生产

8︶

加工

9︶购销

(10)

总资产在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