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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
(财办建[2011]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组织实施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条件及要求

  (一)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其中重点扶持领域详见附件1,原则上重点扶持领域三年内基本维持不变,体现集中、持续支持。

  (二)鼓励项目承担单位与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用户开展产学研用合作,产学研用合作需签订合作协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条件成熟、企业牵头的产学研用合作联盟承担项目以及跨年度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需提交切实可行、细致严谨、便于考核的实施方案。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通过共建研发机构、研发实验室等方式合作承担项目。

  (三)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并需有明确、量化的技术指标和分年度任务完成计划。属产学研用合作项目的应确定一家牵头单位,明确合作形式(如合作开发、技术转让等)及各方任务分工及相关进度,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没有法律纠纷,具有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特点,具备良好的前期研究开发基础和产业化条件。

  (四)2008年至2011年2月底,获得相关领域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专利。

  二、项目组织与推荐

  (一)请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兵团)财政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联合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项目推荐材料包括:

  1.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汇总表(见附件2);

  2.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申请表(见附件3);

  3.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4);

  4.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用信息表(见附件5)。

  (二)承担符合本通知要求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中央企业集团、国家级行业协会,直接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5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项目不超过10个;单个中央企业集团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单个国家级行业协会推荐项目不超过3个。重点领域项目数量应占推荐项目总数的70%及以上。

  三、项目审核与资金下达

  (一)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组织专家评审、复核的基础上,研究拟定项目安排和资金补助方案,经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将组织专业机构实施核查,通过核查的项目纳入项目库,滚动支持、动态管理,持续投入。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当年预算安排及工作需要,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并下达首批预算指标。

  (二)跨年度实施项目,财政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严格按照审核通过的方案进行逐年考核。第二年及以后年度的补助资金,在年度考核通过后,财政部按当年计划下达预算指标。中央企业集团或省级财政部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管理办法,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

  四、其他要求

  (一)请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并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二)项目推荐材料限纸质文稿,一式三份,A4纸张规格,双面打印,按附件顺序装订,并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项目可研报告需由具备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出具。

  (三)项目推荐截止日期为4月30日(以项目推荐材料邮寄时间为准)。

  (四)本通知及项目安排、资金补助计划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项目推荐材料不受理现场报送,请直接邮寄至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B座2003室

  邮编:100086

  附件:1.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领域

  2.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汇总表

  3.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补助申请表

  4.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产学研信息表

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1:
2011年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点领域

  一、机械装备制造领域技术
  (一)大型精密轴承技术。
  1. 1.5MW以上风电增速器轴承、主轴承技术。
  2. 时速200公里以上动车组轴承技术。
  3. 轴重大于30吨重载铁路货车轴承技术。
  4. 使用寿命200万公里以上新型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轴承技术。
  5. 使用寿命25万公里以上轿车三代轮毂轴承单元技术。
  6. 汽车涡轮机械增压器轴承技术。
  7. P4、P2级高速、精密数控机床轴承技术。
  8. P5、P4级高速精密冶金轧机轴承技术。
  (二)高档液压元器件和液压系统技术。
  9. 工程机械用高压柱塞泵/马达技术(工作压力≥31.5MPa,电液控制、负荷传感)。
  10. 工程机械用液压阀技术(工作压力≥31.5MPa,流量≥100L/min)。
  11. 工程机械用液压电子控制器技术(CPU主频≥80MHz)。
  12. 高频响电液伺服阀和比例阀技术(工作压力≥31.5MPa)。
  13. 大中马力拖拉机耕深控制系统技术(工作压力≥25MPa,数字液压件工作压力≥25MPa,流量≥15L/min)。
  14. 数字液压件技术(工作压力≥25MPa,流量≥15L/min)。
  15. 大型和超大型金属压延成型设备大排量电子控制
  柱塞泵和电液比例插装阀技术(柱塞泵排量≥500ml/r,变量时间150~250ms,额定工作压力≥31.5MPa,使用寿命≥15000h)。
  (三)高端液力元件技术。
  16. 工程机械用液力变速器及其关键零部件技术(工作压力≥25MPa,含液力变矩器、动力换挡变速箱、电液控制系统)。
  17. 高转速大功率液力耦合器调速装置技术(输入转速1500r/min,输出转速12000~24000r/min,传递功率4480~20000kw)。
  (四)高强度(8.8级以上)、异形及钛合金紧固件技术。
  18. 航空、航天发动机用弹簧技术。
  19. 微型精密传动联结件(离合器)技术。
  20. 大型轧机联结轴技术。
  21. 新型粉末冶金零件技术:高密度(≥7.0克/立方厘米)、高强度(≥800MPa)、形状复杂结构件、高速列车、飞机用摩擦片技术。
  22. 多孔隙含油轴承技术。
  23. 动车组用齿轮变速箱技术。
  24. 船用可变浆齿轮传动系统技术。
  25. 冶金、矿山机械用齿轮箱及汽车动力总成、工程机械用链条技术。
  (五)超、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设备用绝缘成型件技术。
  26. 75万伏交流变压器出线装置及绝缘套管技术。
  27. 100万伏交流变压器出线装置及绝缘套管技术。
  28. ±20万伏直流换流变压器出线装置及绝缘套管技术。
  29. ±40万伏直流换流变压器出线装置及绝缘套管技术。
  30. ±50万伏直流换流变压器出线装置及绝缘套管技术。
  (六)高压阀门技术。
  31. 超临界、超超临界火电机组配套阀门技术。
  32. 天然气长输管线配套阀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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