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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停止重庆银行等参与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资格的通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停止重庆银行等参与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资格的通知
(财办库[2011]19号)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06]37号)及相关规定,鉴于你行已不属于国债承销团成员和公开市场一级交易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你行参与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资格,财政部、人民银行与你行签署的2009-2011年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主协议同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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