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荐人选要向生产经营和科研工作一线倾斜。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要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员、职工群众及纪检部门的意见。企业推荐数不超过分配名额数(名额数较少的企业,在名额总数不变情况下,经与国资委党委组织部沟通后,可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之间作调整)。
(三)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按要求填写《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中央企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和《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排序表》,同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排序表和事迹材料需附相应的电子文件(可附光盘或发送电子邮件),审批表和排序表中填写的单位(全称)、姓名及职务要准确规范,于2011年4月30日前报送国资委党委组织部。
(四)国资委党委成立评审委员会,依据评选标准对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资格审查,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提交中央企业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征求意见。
(五)召开国资委党委会研究决定受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经国资委党委研究通过后,在国资委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问题反映,其所在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对有关情况进行说明,如确有问题或不能及时说明情况的,经国资委党委、中央企业创先争优领导小组同意,取消该集体或个人的受表彰资格,不再补报。
联系人:国资委党委组织部靳建平、李小云
联系电话:010-63193315、3326 传真:010-63193341
邮件地址:dangjian@sasac.gov.cn
附件:1.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略)
2.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3.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4.中央企业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 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排序表
6.填表说明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
2011年3月7日
附件2
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中央企业名称:
党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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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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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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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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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
负责人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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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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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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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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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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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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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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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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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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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党委
(党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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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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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党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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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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