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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2011)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国资党委组织[2011]40号)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推动中央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一大目标”,实施“五大战略”,加强“三大保障”,确保“十二五”开好局、起好步,推进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中发〔2010〕18号)和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安排,国资委党委和中央企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2011年“七一”前夕对中央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现就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落实“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战略目标,不断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以争创“四强”党组织和“四优”共产党员为动力,推动中央企业做到“四强四优”(自主创新能力强、资源配置能力强、风险管控能力强、人才队伍强,经营业绩优、公司治理优、布局结构优、社会形象优),为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政治引领力强。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企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推动企业积极承担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2.推动发展力强。融入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推动企业拓展发展思路,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动党员、职工在破解生产经营难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落实生产经营工作中发挥作用,促进企业科学发展。

  3.改革创新力强。大力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创新,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体系,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丰富党组织活动载体,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有效调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党建工作创新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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