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改进培训班次设置方式,增加短期学制的专题研讨班,推广专题研究、小班教学,突出按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人员开展培训。改进讲授式教学,大力推广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体验式、模拟式等教学,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对任职时间较长、需要轮岗交流或发展潜力较大但经历相对单一的领导干部,探索进行挂职培训和免职脱岗培训。充分利用总局视频系统、互联网络系统,开展远程教育培训。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执法交流等活动。组建讲师团,深入基层开展“送教上门”的讲学活动。利用新闻媒体、社会讲台等,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干部安全素质。
六、推进师资管理改革,努力形成有利于发挥各类优秀人才作用的师资选聘、培养和评价机制
(十八)改进师资选聘制度。完善教师选聘和竞争上岗制度,注重吸纳专业对口、经验丰富和热爱安全教育培训事业的优秀教师,优化师资队伍的专业和年龄结构。选聘一批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干部、企业专业人才和专家学者充实兼职教师队伍。建立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树立领导者首先是培训者理念,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到培训机构授课。推行教师竞聘上岗,并将岗位等级、工作业绩和薪酬挂钩。根据教育培训工作需要,建立完善国家和省级师资库,为实现优秀师资资源共享创造条件。
(十九)强化师资队伍培养。完善教师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培训机构负责人和骨干教师,特别是在职中青年教师的培训,不断充实新知识新理念,提高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建立培训教师挂职锻炼、现场调研、跟班学习等制度,鼓励教师参与事故调查和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研究等活动,强化实践锻炼,不断提高教师的实践教学水平,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总局每年指导举办2-4期安全培训教师岗位或专题业务培训班,适时举办培训机构负责人研讨班。对已取得岗位证书的教师,每3年至少轮训一遍。
(二十)完善师资队伍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符合干部教育培训特点的师资考核评价体系,量化考核指标,全面客观地检验和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实行优胜劣汰。研究制定师资职业道德规范,将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情况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引导教师增强职业责任感,忠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事业。
七、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