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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深化“十二五”时期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的意见


  (四)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适应安全发展需要,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谋划和推进改革,突出干部在学习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培训需求导向,真正做到安全发展需要什么培训什么,干部成长缺什么补什么,更好地为安全发展服务、为干部成长服务。

  2.坚持统一标准、分级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进一步完善教育培训大纲,统一考核标准,认真抓好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以及省级以上和部分重点市(地)安全监管干部的业务培训;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市(地)和县(市)安全监管干部队伍的业务学习培训。

  3.坚持自学互学为主、脱产培训为辅。把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自学互学、脱产培训和技能训练等学习培训方式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学习活动,有效解决工学矛盾。

  4.坚持联系实际、学用结合。认真研究解决干部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等问题,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履职能力、创新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推动培训机构联系实际办学、教师联系实际教学、学员联系实际真学的机制。

  5.坚持制度引领、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制度,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办学体制、运行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干部教育培训规模与质量、效益相统一。

  (五)主要目标。

  到2015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实现以下5项目标:

  1.更新教育培训理念。从只有办班才是培训的观念中解放出来,树立工作实践、自学互学是最好教育培训的理念,实现干部教育培训生活化、网络化、常态化。

  2.规范教育培训内容。加强教材建设,形成门类齐全、形式多样、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的教材体系,实现教育培训内容规范化。

  3.完善教育培训制度。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岗位责任、教考分离、自主选学、证件年检和激励约束等制度,提高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

  4.提升教育培训质量。适应干部教育培训多样化要求,改进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执法能力和执行能力。

  5.强化教育培训管理。着眼于满足基层干部日益增长的教育培训需求,加强宏观管理,落实领导责任,形成职责明确、制度健全、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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