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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


  森林、草原防火能力得到提升。面对极端天气造成的严峻形势,各地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工作督导,深化部门合作,全面加强森林防火、扑火能力建设。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人员伤亡,与2009年同比分别下降13%、1%和2%。全年新建草原防火指挥中心3个、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站)26个。年均建设边境草原防火隔离带3000公里。

  林地资源保护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为保护和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奠定了坚实基础。森林采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执行情况继续好转。颁布实施《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保护森林、草原执法有力。开展“春季行动”、“冬季行动”、“严打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全年共受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19.8万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36万人次,维护了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实施草原法,不断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草原征占用、药材采挖、矿产开采等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活动对草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破坏。2010年全国各类草原违法案件发案2.05万起,立案1.95万起,结案1.91万起,结案率98.2%。

  八、造林绿化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据统计,全国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基本完成了集体林地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截至2010年底,确权集体林地1.62亿公顷,占总面积的88.6%,其中已发林权证面积1.34亿公顷,7260多万农户拿到了林权证,3亿多农民直接受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使农民成为山林主人,广大农民育林护林积极性空前高涨。

  造林绿化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启动造林、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安排资金5.15亿元,加强良种繁育、荒山造林和迹地人工更新。扩大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范围,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从5亿元增加到20亿元。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中央财政对属于集体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由每亩每年5元提高到10元,当年拨付补偿资金75.8亿元,比2009年增长44%。启动实施了湿地保护财政补助,加大了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力度。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稳步推进,公益林保费补贴比例提高到50%,与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共同推进森林保险框架协议》。林权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10年涉林贷款规模超过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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