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形式不断创新。江西、广东等省一些地方将尽责形式拓展到义务从事绿化宣传教育活动、单位节日摆花、屋顶绿化、购买碳汇、捐赠绿化资金、门前“三包”、社区绿地管护、古树认养,以及修林道、打防火隔离带、造林整地、育苗、林木抚育和管护等方面,实现形式更加丰富,地点、时间更加灵活,方便了广大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上海市开展了“共建绿色家园、同庆世博盛会”、“绿化你我阳台、扮靓幸福家园”等义务植树主题活动,使绿化“进社区、进校区、进营区、进园区、进村宅、进楼宇”。吉林、安徽、山东等地将义务植树与部门绿化、重点生态工程、城乡绿化,以及植纪念树造纪念林、共青团保护母亲河行动、妇联三八绿色工程建设等相结合,加强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和管理,拓展义务植树载体。
据统计,2010年全国共有5.90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26.03亿株。截至2010年底,累计有127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589亿株。
二、林业重点工程造林成效显著
各级林业部门紧紧围绕林业“双增”目标,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为龙头,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动力,以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兴林富民为目标,积极组织,周密部署,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大力开展荒山造林、四旁植树,以及特色经济林、碳汇林、能源林基地建设,加强优质乡土和珍贵树种培育,全年完成造林面积592.25万公顷。
2010年长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11.60万公顷,工程区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减少滑坡、泥石流等生态防护功能逐步提高。沿海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23.15万公顷,对台风、风暴潮等自然灾害的防护能力将不断增强。珠江流域防护林工程完成造林6.75万公顷,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步伐进一步加快。太行山绿化工程完成造林3.39万公顷,加快了土石山区植被恢复。“三北”防护林建设工程完成造林85.79万公顷,工程区森林覆盖率由1977年的5.05%提高到现在的12.4%。天然林保护工程营造公益林85.3万公顷,森林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造林43.70万公顷,工程区植被盖度明显增加。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完成造林16.87万公顷,治理区域生态状况得到初步改善。退耕还林工程造林78.33万公顷,退耕地造林保存率达99%。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初步形成我国南方、中东部和东北地区三大用材林产业带。平原绿化工程促进了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条件改善以及粮食等农作物稳产高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