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提案还就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办好上海世博会、开展公共外交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推动和改进相关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部分综合性、全局性、前瞻性较强的提案,为相关部门制定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提案工作,多位中央领导同志作出批示,有力地推动了提案的办理落实。各承办单位从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把办理政协提案与促进本部门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办理形式,注重办理落实。许多单位强化了办理前的调查研究、办理过程中的沟通协商和办理后的督促检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并牵头办理重点提案、走访提案委员和党派、团体,广泛听取意见,积极推动办理,使委员们的履职成果得以切实体现。在这里,我代表全国政协常委会,向各承办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不断开拓创新,在推动提高整体质量、推进制度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召开全国政协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努力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2010年8月,全国政协召开了第六次提案工作座谈会,贾庆林主席发表讲话。会议在总结经验、分析形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工作,明确了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思路,并提出了恪守服务大局的科学原则,着力服务于科学发展;坚持以质量求发展的科学导向,不断提高提案工作实效;健全协调配合的科学机制,切实形成整体合力;弘扬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扎实推进提案工作创新等四项要求,对于推进新形势下人民政协事业的发展、开创提案工作新局面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修订《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努力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全国政协把修改条例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反复研究修改。修订后的条例总结了提案工作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进一步规范了提案审查立案标准和重点提案遴选标准,明确了加强党派、界别和专委会提案工作、加强提案办理和督办、开展提案工作评选表彰等内容,体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和全国政协关于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新认识新思路,为加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建设、推动提案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