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保监发改〔2011〕269号)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请示》(长保发〔2011〕6号)和《关于报送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申请补充材料的报告》(长保发〔2011〕3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厦门华融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3000万股股份转让给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华融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2000万股股份转让给苏州市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苏州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你公司1520万股股份转让给苏州市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转让后,苏州市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1002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7.28%,南通化工轻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3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17%,厦门华融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1000万股,持股比例为1.725%,苏州东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980万股,持股比例为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