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财政部等部门认为,修改
农业技术推广法非常必要。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
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水利部、中国科协、中国农科院等单位对该法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认为,该法修改非常必要,有关部门应做好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对该法的修订建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总结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经验,结合今年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该法的评估报告,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抓紧修订工作,争取2011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13件议案提出的4个立法项目,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3.姜健、刘志新、仇小乐、林燚、章联生等159名代表和海南代表团提出修改
森林法的议案6件(第38、43、78、221、262、330号)。议案提出,随着林业发展战略调整、林业经营理念发展、林农利益主体地位提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法律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建议修改
森林法。
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
森林法修改要更好地体现林业的生态属性、落实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环保部建议将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修订草案原计划于今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林业局表示,由于国有林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进行或总结之中,有的内容需总结后充实到草案中,希望推迟该项立法工作。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国家林业局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抓紧相关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听取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促进林业工作及
森林法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