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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财政部等部门认为,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非常必要。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水利部、中国科协、中国农科院等单位对该法进行了评估,评估报告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认为,该法修改非常必要,有关部门应做好立法前期调研工作。对该法的修订建议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总结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的经验,结合今年的执法检查报告以及该法的评估报告,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抓紧修订工作,争取2011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13件议案提出的4个立法项目,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3.姜健、刘志新、仇小乐、林燚、章联生等159名代表和海南代表团提出修改森林法的议案6件(第38、43、78、221、262、330号)。议案提出,随着林业发展战略调整、林业经营理念发展、林农利益主体地位提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法律的一些规定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建议修改森林法

  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森林法修改要更好地体现林业的生态属性、落实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环保部建议将完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作为修改的重点内容之一。修订草案原计划于今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林业局表示,由于国有林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进行或总结之中,有的内容需总结后充实到草案中,希望推迟该项立法工作。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国家林业局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抓紧相关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听取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促进林业工作及森林法修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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