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3件议案提出的4个立法项目,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3.关于修改
森林法的议案6件。
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修订草案原计划于今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林业局表示,由于国有林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进行或总结之中,有的内容需总结后充实到草案中,希望推迟该项立法工作。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国家林业局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抓紧相关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听取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促进林业工作及
森林法修改工作。
4.关于制定农业投入法的议案2件。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要加快农业投入立法进程。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为,制定农业投入法非常必要。国务院法制办已协调有关部门,着手开展制定农业投入法的有关准备工作。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抓紧农业投入法的起草工作,待草案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5.关于制定农田水利法的议案1件。国务院法制办、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认为制定农田水利法非常必要。目前,水利部已着手进行农田水利法起草工作,并对重点问题深入研究,争取尽早提出农田水利法草案。建议在起草中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待草案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6.关于修改
种子法的议案4件。
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推进了种业依法管理。但
种子法的一些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种业发展的需要。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认为有必要修改
种子法。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
种子法部分条款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部等部门已就
种子法修改进行了前期调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加强执法的同时,抓紧开展
种子法修改的调研工作,就需要修改的内容抓紧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尽快提出
种子法修订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