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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二、13件议案提出的4个立法项目,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3.关于修改森林法的议案6件。森林法修改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0年立法工作计划。修订草案原计划于今年1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林业局表示,由于国有林区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进行或总结之中,有的内容需总结后充实到草案中,希望推迟该项立法工作。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建议,国家林业局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抓紧相关工作,待条件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1年听取国务院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促进林业工作及森林法修改工作。

  4.关于制定农业投入法的议案2件。近年来中央一号文件多次强调要加快农业投入立法进程。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认为,制定农业投入法非常必要。国务院法制办已协调有关部门,着手开展制定农业投入法的有关准备工作。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抓紧农业投入法的起草工作,待草案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5.关于制定农田水利法的议案1件。国务院法制办、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等部门认为制定农田水利法非常必要。目前,水利部已着手进行农田水利法起草工作,并对重点问题深入研究,争取尽早提出农田水利法草案。建议在起草中认真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意见,待草案成熟时列入今后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适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6.关于修改种子法的议案4件。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推进了种业依法管理。但种子法的一些条款已不能适应当前种业发展的需要。农业部、国家林业局、科技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认为有必要修改种子法。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种子法部分条款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农业部等部门已就种子法修改进行了前期调研。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加强执法的同时,抓紧开展种子法修改的调研工作,就需要修改的内容抓紧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尽快提出种子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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