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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海学会关于申报、推荐2011年度“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注:“指标含义”栏是解释“评价指标”的。报送材料时,此栏目取消。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重大工程项目)
  项 目 名称:
  主要完成单位:

评价指标

指   标  含  义

评 价 内 容

技术创新程度

指项目在关键技术、系统综合集成及管理方面的创新程度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在总体技术中所占比重。

 

项目规模及难易、复杂程度

指项目的综合技术难度,包括涉及专业领域广度,解决复杂、关键技术问题的数量,参加单位、部门的数量以及工作条件和环境的艰难性、特殊性等。

 

总体技术水平

指项目的主要性能参数、技术经济指标和总体技术水平与国内外同类项目最好水平比较的程度。

 

综合效益和战略意义

指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取得的直接效益和项目建成后对国家或区域的经济建设、社会持续发展、保障国家安全、提高国家科学技术研究能力和人民生活水平、健康水平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对国家或区域发展产生的全局性、战略性、持久性影响。

 

对相关领域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

指项目在促进技术跨越,推动相关产业结构和优化升级、产品更新换代等方面的作用

 


  注:“指标含义”栏是解释“评价指标”的。报送材料时,此栏目取消。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评价简表
  (软科学研究项目)
  项 目 名 称:
  主要完成单位:

评价指标

评    价    内    容

 

创新程度和技术难度

 
     
 

前瞻性和可行性程度

 
     
 

对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决策所起作用

 
     
 

已获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

 
    


  附件4
  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奖励航海领域(包括:交通、海军、海洋、渔业)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成果或做出贡献的个人、组织,以促进航海科技进步,加快航海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科学技术部颁发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国科奖字第05号”公告,批准中国航海学会设立“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中国航海科技奖”),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航海科技奖”的奖励工作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鼓励团结协作,联合攻关,鼓励自主创新,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航海发展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航海领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三条 “中国航海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四条 “中国航海科技奖”奖励范围和对象:授予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具有重大市场实用价值的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在研发社会公益性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在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中,对关键技术、系统集成、系统管理有重要创新,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而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在软科学研究项目中,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具有较高前瞻性和可行性,为航海领域有关部门和领导的决策起到重要作用,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科技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
  第五条 “中国航海科技奖”的奖励工作受交通部科技管理部门指导,由中国航海学会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六条 “中国航海科技奖”的奖励等级,按其所奖项目的科学技术先进程度,已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对科学技术进步推动作用的大小等,分为四个等级:
  奖励等级    荣誉奖      奖金
  特等奖    奖状、证书    (若干)
  一等奖    奖状、证书    (若干)
  二等奖    奖状、证书    (若干)
  三等奖    奖状、证书    (若干)
  第七条 “中国航海科技奖”评审机构。
  (一)理事长办公会,其职责是:
  1、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中国航海科技奖”评审委员会;
  2、审定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并负责评奖批准、授奖工作;
  3.对“中国航海科技奖”的推荐、评审和异议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4、为完善评奖工作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5、研究、解决评奖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重大问题。
  (二)评审委员会,其职责是:
  1、负责“中国航海科技奖”的评审工作;
  2、向理事长办公会报告评审结果;
  3、对评奖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4、对完善评奖工作提出咨询意见。
  评审委员会由15至25人组成,评委会主任委员由航海学会理事长担任,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实行聘任制。委员人选从科技、教育、经济等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和有关行政部门的领导中推荐;资格由中国航海学会认定,并建立“中国航海科技奖”评委会专家库,每年将根据“中国航海科技奖”推荐项目的具体情况,从具备资格的评委专家库中遴选评委,报中国航海学会领导批准并聘任,组成当年中国航海科技奖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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