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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签字): 保管责任人(签字): 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填表说明: 1.根据检查情况在表内相关项目后的“□”内打“√”。 2.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抽包粮食毛重-包装物平均单重×抽包数量)/抽包数量。 3.单包平均差数=包装定量-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 4.差率=单包平均差数/包装定量×100%,差率在±0.5%以内的,认定为定量包装粮。 5.实际粮食数量=实际包数×单包粮食称量平均净重。 6.水分减量=保管账数量×(入库水分%-实测水分%)/(1-实测水分%)。 7.保管自然损耗=保管账数量×0.2%×粮食储存年数。 8.应记粮食损耗=保管自然损耗+水分减量。 9.账实差数=保管账数量-粮食实际数量 10.判定值=账实差数-应记粮食损耗。 11.如判定值>0,判定值即为超耗数量,超耗数量过大的要延伸核查具体原因。 12.属于受托储粮的,在备注栏中标明委托方企业名称。 13.表中水分、杂质栏保留1位小数,“抽包检斤”的3-6项保留2位小数,其他栏目保留整数。 附表1-3 粮食实物检查工作底稿(直接称重法) 被检查企业(盖章): 实际查库日: 年 月 日
检查人(签字): 保管责任人(签字): 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填表说明: 1.根据检查情况在表内相关项目后的“□”内打“√”。 2.检斤粮食净重=全部粮食(含皮重)检斤重量-全部包装物重量或皮重,检斤粮食净重即为检查认定的货位中粮食实际数量。 3.水分减量=保管账数量×(入库水分%-实测水分%)/(1-实测水分%)。 4.保管自然损耗=保管账数量×0.2%×粮食储存年数。 5.应记粮食损耗=保管自然损耗+水分减量。 6.账实差数=保管账数量-粮食实际数量。 7.判定值=账实差数-应记粮食损耗。 8.如判定值>0,判定值即为超耗数量,超耗数量过大的要延伸核查具体原因。 9.属于受托储粮的,在备注栏中标明委托方企业名称。 10.表中以%为单位的保留1位小数,其余保留整数。 附表1-4 粮食实物检查结果登记底稿 被检查企业(盖章): 实际查库日: 年 月 日
检查人(签字): 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字): 填表说明: 1.本表按同品种、同性质粮食分别汇总; 2.被检查企业受其它企业委托代储的粮食需单独列表填写,并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 3.表中数据保留整数。 附表2-1 粮食库存统计报表检查工作底稿 被检查企业(盖章): 检查时点: 年 月 日 实际查库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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