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五”地质找矿工作总结的通知

  说明:
  一、能源矿产不包括石油、天然气和铀矿;
  二、此表所指矿产勘查是指预查、普查、详查和勘探阶段的矿产勘查项目;
  三、中央财政投入一栏中的国土资源大调查指的是矿产资源评价工作中安排的预查阶段以上的矿产勘查项目资金。

  附表3
  ××省(区、市)“十一五”主要矿种新增查明矿产资源储量和新发现矿产地情况表

矿   种新增查明矿产
  资源储量(333及以上)
“十一五”新发现矿产地(个)
计量单位合计已提交已控制合计大型中型小型
    
千吨       
矿石千吨       
金属吨       
矿石千吨       
铅锌金属吨       
金属吨       
金属吨       
金属吨       
金属吨       
金属吨       
金属吨       
金属千克       
钾盐千吨       
本省区其他优势或主要矿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