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健全我国博物馆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推动各种类型博物馆逐步实行理事会决策机制,规范各种类型博物馆理事会的基本组织规则,促进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博物馆发展活力,根据《
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物办发〔2003〕63号)和《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物办发〔2003〕86号),国家文物局决定于2011年开展“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 课题。为方便有关单位进行课题申报,制定本指南。
一、课题主要研究内容
组织有关专家系统研究国内、外博物馆法人治理与理事会构成与运作方面的有关法规、规范、做法、经验,编写研究报告,提出在我国现阶段实行博物馆理事决策机制的有关对策与建议。同时结合我国博物馆行业发展实际情况,起草一部指导现阶段我国各种类型博物馆理事会构成与运作的《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
二、考核指标
(一)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研究报告(不少于5万字);
(二)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草案);
(三)研究参考资料汇编(不少于5万字)。
三、承担单位具备条件及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和基础的文博单位、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的研究基础,不超过60岁。
四、经费预算
“博物馆理事会制度研究”项目补助经费10万元,鼓励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予以配套。
五、项目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6个月。
附件3:
“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课题申报指南
民办博物馆是为了教育、研究、欣赏的目的,由社会力量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机构。进入新世纪以来,文化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民办博物馆发展迅速。但是由于民办博物馆在我国还是一个新事物,尚处于探索阶段,还存在着一些制约了民办博物馆的健康发展的瓶颈问题,准入制度不完善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2010年1月,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
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1号),其中明确指出要由文物、民政部门制订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细化民办博物馆准入标准,完善审批程序,健全民办博物馆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