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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和“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和“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办博函〔2011〕12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博物馆法规体系,推进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博物馆行业管理,根据《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文物办发〔2003〕63号)和《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文物办发〔2003〕86号),国家文物局将组织开展“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和“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课题申报工作。上述课题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为便于各单位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名称
  (一)博物馆章程参考文本;
  (二)博物馆理事会组织规则;
  (三)民办博物馆登记管理办法。
  二、课题经费
  上述课题各补助经费10万元人民币,鼓励自筹。
  三、受理机构(组织单位)
  国家文物局科研课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课题办)负责受理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限
  2011年3月20日上午9时-3月31日下午16时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当是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及其他文博单位。恕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申报单位应当填写《文化遗产保护科学和技术研究课题申请书》(请在“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上下载),并报送至课题办。申请书电子文档同时发送至课题办电子邮箱(ktb@sach.gov.cn);
  (三)每个申报单位仅限申报上述课题中的一个项目。
  六、确定程序
  (一)由课题办组织专家召开立项评审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评审;
  (二)我局依据立项评审会结果,拟定承担单位名单,并在中国文物报、文化遗产保护科技平台(www.chst.cn)和国家文物局官方网站(www.sach.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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