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同意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的通知
(环函[2011]41号)


重庆钢铁集团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收悉。经审核,该工程技术中心建设符合我部环保科技和环保产业发展需要,以及我部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可研报告》已通过专家论证。现同意以你公司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垃圾焚烧处理与资源化工程技术中心”。

  中心主要任务:研究开发垃圾焚烧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技术,对具有市场价值的重要科研成果进行工程化开发和系统集成,推进其产业化。建立环境保护新技术试点工程或示范工程,发挥对行业的技术扩散、辐射作用。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并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培养垃圾焚烧领域技术和管理人才,向政府、行业和社会提供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