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黑龙江海伦(世亨)单采血浆站违法采浆查处情况的通报
(卫监督发〔201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最近有群众举报黑龙江省海伦(世亨)单采血浆站存在违法采集血浆及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人员违纪等问题。我部高度重视,会同黑龙江省卫生厅对海伦(世亨)单采血浆站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问题及查处情况
调查中发现海伦(世亨)单采血浆站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其擅自迁址,其执业地点与《单采血浆站执业许可证》注册地址不符。二是其房屋与设施、卫生条件、实验室质量管理、原料血浆采集区、物料储存区等均不符合《
单采血浆站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三是其内部管理混乱,采供浆相关记录不规范,存在冒名顶替、频采隐患。
根据调查情况,黑龙江省卫生厅依据《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和《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10万元罚款,并注销海伦(世亨)单采血浆站的《单采血浆许可证》。关于举报的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人员违纪问题,黑龙江省卫生厅现正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深入调查,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对打击非法采供血工作的认识,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的高度,认真开展自查,查找问题,改进不足。要以海伦(世亨)单采血浆站违法采浆案件为鉴,举一反三,分析排查本地区血液安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并完善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措施,继续保持对非法采供血的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二)履行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理顺血液安全监管体制,强化源头管理。从审批、校验到日常监督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执业基本条件、不按审批程序发放的执业许可证要依法坚决予以纠正。严格执行《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卫生行政部门内要建立监管衔接与信息沟通制度,将审批、校验、日常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行为等情况相互通报。要全面提高监督能力,保证监督频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至少每年组织1次对本行政区域内单采血浆站的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至少每半年对本行政区域内单采血浆站的进行1次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采血浆站的日常监督管理,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