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第三次会议的预通知
(办保函〔2011〕77号)
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各成员单位:
经国务院同意,由各相关部委和大运河沿线各省市人民政府共同设立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省部际会商小组(以下简称“会商小组”),有力地推动了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根据会商小组确定的相关工作计划,将于近期在京召开会商小组第三次会议。现就会议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主要议程
会议将审议会商小组第二次会议以来大运河保护和申遗工作进展情况,《中国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管理总体规划》、《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报审稿,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由会商小组办公室做工作报告,会商小组各成员单位分别汇报本部门、本地区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审议有关事项。会商小组组长、文化部部长蔡武同志将作会议总结和工作部署。
二、出席人员、时间和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