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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印发《供销合作社系统统计同工种竞赛办法》的通知

  (三)计分办法
  每张报表分别计分,具体如下:
  1、时间分:每张报表满分20分。
  报表均以省级供销合作社汇总上报时间为准定案,每月10日12时前报送的,计20分,迟报1日扣10分,迟报2日无时间分;报表上报后1日内修改超过5次(不含5次)的,以修改后的上报时间作为正式上报时间。
  2、质量分:每张报表满分20分。
  报表由省级供销合作社汇总上报定案后,省级供销合作社汇总数据中,发现1笔差错扣5分,超过4笔以上差错该报表无质量分。应予扣分的差错是指:漏报;未按制度规定填报的数字;经查询后确实有问题的数字。
  对直报报表,总社每月采取抽查的方式,将各省(区、市)社所辖各类型单位按比例抽取10-30个,进行检查,各省单独填报单位、汇总填报单位、汇总审核单位报表如有缺报、漏报、错报的,每单位每张报表扣1分。
  3、为加快推动统计联网直报,对全部实现直接由基层单位起报的省级供销合作社,予以加分。
  二、统计分析竞赛办法
  (一)竞赛内容
  全年月度统计分析12篇及专题统计分析不少于2篇。
  (二)竞赛要求
  1、定期统计分析:按每月上报的定期统计分析计分,计时间分和质量分。
  2、专题统计分析:有情况及时上报,全年至少2篇,由各省选题,并注明“XXXX专题分析”字样,按上报质量计分。
  3、每月定期统计分析不再作为专题统计分析参赛。
  (三)计分办法
  1、时间分
  定期统计分析每月13日前上报计20分,迟报1日扣5分。15日以后上报计10分,时间以收到分析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专题统计分析不计时间分。
  2、定期统计分析质量分
  (1)只有数字分析,没有文字分析的不计分;
  (2)只有简单的文字说明,没有情况和分析的计5分;
  (3)有数字、有情况、有分析,但还有不足或对主要问题分析得不够清楚,或侧重面不透彻的计15分;
  (4)对主要问题分析清楚、深入,能及时反映新情况、新变化,抓住关键问题,运用统计数据综合分析出经济形势、发展趋势,说明市场变化的主要特点、原因和具体做法等,计30分。
  3、专题统计分析质量计分办法
  (1)有数据、有观点的基本分析,计10分;
  (2) 能够反映市场形势,观点明确,计15分;
  (3)立意新、观点正确,分析透彻,能正确反映市场变化情况的,计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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