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估 内 容
| 评估
分值
| 评估方法和标准
| 评估
结果
|
大项
| 中项
| 小 项
|
2.
管理体系建设基础
(30分)
| 2.2文件管理
| 体系文件发布前应得到所(站)长的批准;
| 4
| 现场检查.证明体系文件管理完全符合以上要求给4分,每不符合一项扣1分,直至不得分。
|
|
体系文件内容清晰,容易查阅;
|
体系文件的更改或修订应有明确的规定要求;
|
留存的作废文件应进行明确的标识。
|
2.3表格和记录
| 表格和记录的标识方法、贮存条件、保存期限等有明确的规定。
| 1
| 现场查看.有规定且符合要求的得1分,发现问题不得分。
|
|
鉴定服务相关的表格和记录保持完整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 2
| 抽查表格和记录,符合要求的得2分,内容不清晰或放置混乱的不得分。
|
|
2.4重要资料的保存
| 鉴定申报表和鉴定结果汇总表要永久保存。
| 1
| 查阅表格和记录。符合要求的得1分,发现问题不得分。
|
|
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核发表及有关记录应永久保存。
| 1
|
|
考核鉴定结果要保存三年以上。
| 1
| 抽查试卷和鉴定结果.符合要求得1分,发现问题不得分。
|
|
考评员、质量督导员填写的有关资料和信息要保存三年以上。
| 1
| 查阅有关资料。符合要求的得1分,发现问题不得分。
|
|
3.
场地和设备设施
(15分)
|
3.1办公场地和设备设施
| 所(站)的办公场所应环境适宜,除文件档案、试卷保密、信息网络、安全保卫等场所外,人均实际办公面积应达到8平方米以上。
|
2
| 现场检查。达到8平方米的得2分,4-6平方米得1分,低于4平方米或环境较差的不得分。
|
|
所(站)的鉴定业务管理和工作人员均有与相应的办公设施和设备且运行良好;还应具备信息网络化办公条件。
|
2
| 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得2分,仅无网络化办公的得1分,出现其他问题不得分。
|
|
办公场地的安全设备完整。
| 2
| 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不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