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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实施施工图招标有关问题的通知


  2.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批复意见下达10天内,依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向建设单位提供用地红线图,提供“三电”管线迁改的位置、数量、标准、费用。

  3.实施施工图招标后,将目前施工图阶段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改为编制施工图预算。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原则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和工点分解、并编制施工图预算。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必须严肃、认真、及时、细化,严格控制在批复初步设计概算之内。施工图预算需跨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单元和跨专业调整费用的,须经鉴定中心批准。施工图审核中优化设计的,建设单位应按照工管中心确定的技术方案组织勘察设计单位修改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若施工图预算超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或调整初步设计批复的技术标准、规模、重大方案、总工期的,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图重新进行复核,认真分析投资增加原因,须按规定的程序报原初步设计批复单位批准后,方可组织招标。

  4.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应及时组织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审核并可与施工图设计平行作业,审核时间不超过15天。建设单位对负责审核的施工图应编制施工图审核报告,报工管中心(站房报鉴定中心)审查。

  三、关于开工准备

  初步设计批复后,建设单位应按铁道部规定全面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设单位应在初步设计批复后,立即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单位进一步落实立交桥设置、“三电”管线迁改的位置、数量、标准、费用和迁改方式,依据意向协议签订并落实实施协议。

  2.建设单位收到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用地红线图并落实迁改协议后,要及时组织中标迁改单位做好“三电”管线迁改等工作并组织中标迁改单位做好或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3.要充分利用初步设计批复到施工图招标这一时段,加快办理征地手续(先行用地及建设用地组卷报批),为开工建设和依法合规用地创造条件。

  四、关于承包合同

  铁路建设项目实施施工图招标后,仍实行总价承包方式并使用《铁路建设项目总价承包施工招标文件补充文本》,同时对《文本》相应条款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5.4.2第(1)款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2.8第(1)款改为“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的费用,承包单位原因导致Ⅰ类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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