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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证监会公告[2011]第7号--浙江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验收通过
财政部、证监会公告
([2011]第7号)
根据《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北京中和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财企[2010]16号)有关要求,浙江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股东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专职条件及内部财务管理问题进行了整改。经检查,浙江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整改后符合《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企[2008]81号)有关规定,予以验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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