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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注册实施细则(2009)[失效]

  附件2:
  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变更申请表

项 目

内 容

当前注册服务机构(转出方)

 

承接注册服务机构(转入方)

 

需转出的域名

 

转移密码接收邮箱E-mail

 

域名注册信息

注册单位或个人名称

 

管理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域名到期时间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或者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1、 以上均为必填项。
  2、 如域名持有者自行办理,请将此表格(原件)、持有者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为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非法人组织为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文件邮寄或递交给域名转出注册服务机构;身份证复印件等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需由本人签字,法人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组织身份证明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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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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