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继续教育培训方案的通知
(中路建协字〔2011〕0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为规范、完善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和相关规定,重点加强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考核管理中延期继续教育的培训工作,促进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协会组织编写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继续教育培训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继续教育培训方案》
附件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延期继续教育培训备案汇总表
二○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企业主要负责人
(A类)继续教育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为改变安全考核继续教育内容与企业负责人相应的安全管理水平存在脱节的现状,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增强政府与企业沟通和理解,及时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过去对全国公路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继续教育的培训模式,有针对性的加强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中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促进公路交通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二、培训组织
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监督管理,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培训教材
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2、授课人培训讲义。
四、培训对象
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交安A证人员)、部分地方一级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交安A证人员)。
五、培训形式
根据持有交安A证人员需要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数量,定期组织集中重点培训,每期培训人数由协会根据具体报名情况而定。
1、采取集中授课形式培训,培训两天;
2、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授课,辅之交流与研讨。
六、培训内容及授课人
根据培训时间要求,使学员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更多的知识,培训内容力求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实效性。培训内容和授课人安排如下:
1、介绍交通运输行业当前公路施工安全生产情况。
授课:部质监总站领导
2、最新法律法规解读,事故调查处理及典型案例分析。
授课: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领导
3、结合工程实践,讲解加强安全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