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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关于印发《2011年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工作要点》的通知


  9. 把好牌证核发关口。加强系统牌证核发监管工作指导,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牌证业务,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操作人员牌证核发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切实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合格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参加考试和考试不合格的不准发证,严禁委托中介发牌发证,严禁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

  10. 做好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工作。指导系统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考试工作,严格执行考试内容与评定标准,落实考试工作责任,规范考试行为。积极推进全国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理论考试系统应用,实现在线考试或从试题库中抽题考试,规范科目一考试内容。积极参与农机化教育培训大行动,推进阳光培训工程与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的有机结合,做好阳光工程农机培训全国通用教材《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操作人员必读》的发行工作。

  11. 搞好牌证制发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牌证产品订制分发管理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生产企业牌证数量和省级监理机构订购数量情况,搞好数量分析工作,坚决查处违规订制行为。加大牌证产品生产和质量日常监督工作力度,适时开展牌证产品随机抽样检查活动,搞好牌证产品用户评议工作,坚决查处违规生产牌证产品行为。指导检查新式拖拉机登机证书使用情况。适时举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制发监督管理培训班。

  12. 加强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开展事故勘查、责任认定、赔偿调解工作,提高农机事故处理能力。做好农机事故超前防范工作,开展拖拉机安全防护性能提升事故预防试验示范经验交流活动,加大农机安全专用反光贴推广应用力度,不断改善在用拖拉机安全防护性能,提升预防农机事故能力。

  13. 做好监理业务统计报告。按照《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0】211号),做好《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登记情况》、《农业机械事故月报》统计和分析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启用“金农工程”农机事故信息采集系统。加强农机事故报告值班,按时限要求做好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快报,协助地方做好重特大农机事故的调查。适时召开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统计工作交流会。

  14. 加强监理业务档案管理。研究起草牌证档案管理办法,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开展农机监理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示范活动,提高监理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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