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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会暨安全生产标准化现场会的通知


  (一)会议会务工作委托广州市安全监管局承办。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广州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宋志文,020-83125313〈带传真〉,13602734399)。参会代表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二)需要接站(机)和预定返程票的会议代表,请提前与广州市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西豹,13903063586;刘军,13600000029)。

  (三)会议代表食宿费自理,不安排随员食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人及电话:刘涛:010-64463763,15010968967;边卫华:010-64463783,13910129429。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及业务处处长;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沈阳市、广州市、山东省诸城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二、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中国中材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中国印刷集团公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西电集团公司,首钢集团总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和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博禄物流中心)、广百集团、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造币有限公司等单位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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