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会务工作委托广州市安全监管局承办。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2)传真至广州市安全监管局(联系人及电话:宋志文,020-83125313〈带传真〉,13602734399)。参会代表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二)需要接站(机)和预定返程票的会议代表,请提前与广州市安全监管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西豹,13903063586;刘军,13600000029)。
(三)会议代表食宿费自理,不安排随员食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联系人及电话:刘涛:010-64463763,15010968967;边卫华:010-64463783,13910129429。
附件:1.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2.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及业务处处长;大连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安全监管局分管副局长;沈阳市、广州市、山东省诸城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二、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中国中材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中国印刷集团公司、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西电集团公司,首钢集团总公司、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和广东合捷国际供应链有限公司(博禄物流中心)、广百集团、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造币有限公司等单位各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