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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专业英语考试和发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七条 听力和口语考试均合格的人员,由海事管理机构签发《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专业英语考试合格证明》。
  第八条 《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专业英语考试合格证明》由我局统一制作。
  第九条 满足以下条件者,在申请注册国际航行船舶船员时,免于参加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专业英语考试:
  (一)乙类值班水手/机工适任培训、GMDSS通用操作员及以上等级适任培训的学员;或者
  (二)在航海类院校接受航海教育和适任培训的学生;或者
  (三)在2008年10月1日前已持有海员证或者曾经持有海员证的现职船员。
  第十条 申请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专业英语考试和发证的人员应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专业英语考试大纲。

  附录:
  国际航行船舶船员专业英语考试大纲

1日常问候与介绍

1.1日常问候

1.2自我介绍(姓名,职位,家乡,爱好等)

1.3 介绍他人(姓名,职务等)

2询问信息

2.1 船上舱室及位置询问

2.2 陆上问路

2.3询问时间、日期和天气

2.4 询问价格,数量和质量

3 日常业务工作

3.1 船上主要编制/职务英文名称

3.2 主要颜色、方位、方向的英文描述

3.3 船舶基础知识(船舶主要部位英文名称、常见重要设备/设施及场所的英文名称等)

3.4.甲板工作

3.5 机舱工作

3.6 起居、娱乐、食品和膳食

3.7 危机管理、拥挤人群管理及旅客安全

4 应急、职业安全及基本急救

4.1 应急和安全基本常识:应急、求生、救生

4.2伤痛和不适状况描述

4.3药品和处置描述

4.4消防演习

5请求服务

5.1 点菜

5.2 购物

5.3 去银行

5.4去邮局

5.5 过海关

5.6去大(领)使馆

5.6 在机场/移民局

6接待访客和提供服务

6.1接待海事机构官员、检查人员及引航员

6.2食品描述

6.3 膳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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