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渔业行政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渔业行政执法督察工作的通知
(农办渔[201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各海区渔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渔政队伍建设,规范渔业行政执法行为,强化队伍内部监督,根据全国渔业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和全国渔政执法督察工作会议要求,现将继续做好2011年渔政执法督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总结经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注重工作实效

  要深刻认识开展执法督察是保障政令畅通,确保渔政监管落实到位的有力抓手,必将有力地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渔政队伍执法水平。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上一级督察部门要加大对下一级督察工作的检查指导,要注重工作实效,扎实推进督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工作机制

  2010年是全面开展渔政执法督察工作的第一年,各地按照我部年初工作部署,扎实有效地开展了一系列渔政执法督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成绩、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渔政执法督察工作机制。

  二、围绕工作中心,突出督察重点

  (一)重点敏感海域涉外渔业管理

  当前,周边海域局势复杂多变,对渔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双边渔业协定水域和其他重点敏感海域的渔政监管是今年渔政执法重点工作之一。督察工作要提前介入,做好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督察工作机制的监督保障作用,确保政令畅通,监管到位。

  (二)重大渔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

  各地要继续对每年开展的伏季休渔、巡航护渔、各流域禁渔、安全检查等常规性渔政执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察,对于今年我部开展的以渔船标识整治为重点的“护渔行动”,以及打击非法建造渔船和违规发放捕捞渔船柴油补贴等严重违法行为,要进行专项督察。督察人员要深入执法一线,及时查纠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重大渔政执法行动和支渔惠渔政策顺利实施。

  (三)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

  加强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是今年农业部党组部署的重点工作之一,各级督察部门要按照农办渔〔2010〕113号文件精神,对个别问题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进度慢、自收自支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察或专项督察。要积极督促各渔政机构严格执行“五统一”渔政规范,即统一执法证管理、统一执法文书格式、统一中国渔政标志、统一执法装备标识、统一着装标准。对渔政队伍建设不规范的单位,上级渔政督察机构要通过下发“督察函”等方式重点进行督察。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