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请各单位于3月7日前将会议代表回执(见附件)传真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联系人及电话:高建明,010-64463352、64463070<传真>,13911800626)。
(四)报到当日在昆明机场、昆明火车站安排接站。需要接站的,请提前与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联系(联系人及电话:杨娟,0871-4313761<带传真>,13987156989)。
(五)请云南省安全监管局协助做好会议服务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徐安勤,0871-8025590,13700637676)。
附件:会议代表回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会议代表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