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关于召开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的通知
(国粮办发〔201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月18日会议和全国粮食局长会议精神,研究部署2011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快推进“十二五”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我局定于2月下旬在西安召开全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传达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
(二)总结交流“十一五”期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与经验;
(三)研究部署2011年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四)各省(区、市)汇报“十二五”期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的计划和措施。
二、会议时间
2011年2月27日报到,2月28日和3月1日开会,会期2天。
三、会议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古都新世界大酒店(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路172号)。
四、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主管粮食质量安全工作的局领导、质量行政管理职能处(室)负责人和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主任。
五、需提交的有关会议材料
请参加会议代表在会议报到时向会务组提交以下材料:
1.本省(区、市)“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的设想和措施汇报材料;
2.《“十二五”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规划表》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见附件1);
3.请将按国粮办发〔2010〕260号通知要求报送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资源调查表》和《食品检验机构资源调查表》纸质文件一并提交会务组。
六、其他事项
请各地于2月23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2)传真至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和陕西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