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关于开展音乐节等大型演出活动调研的函
(市函【20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局:
音乐节等大型演出活动是近年来我国引人注目的文化现象,此类演出活动的举办,对于繁荣音乐创作和培育演出消费市场,打造地方演出品牌、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少数音乐节等大型演出活动也存在着不依法履行申报手续、组织实施和经营活动不规范、内容监管不到位、内容风格雷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根据部领导要求,为加强对音乐节、艺术节等演出活动的引导和管理,我司决定对各地音乐节等大型演出活动的举办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有关要求如下:
一、调研范围:
以一种或多种音乐形式为主线的音乐节,如流行音乐节、乡村音乐节;以多种文艺表演形式结合的综合性艺术节,如民间传统艺术节、歌舞节;配合地方节庆活动举办的音乐节、艺术节及大型演出活动等。
二、调研内容:
(一)总体情况,包括音乐节、艺术节的数量、类型、举办时间等;
(二)组织和运作方式,包括音乐节、艺术节的举办主体、投资主体、运作机制、盈利模式等;
(三)参与主体和构成,包括参演团组或个人构成、演出节目内容、观众群体构成等;
(四)所在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的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