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公告
(2011年第4号)
根据《国家林业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
对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和开展标记试点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03〕3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增部分试点使用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以下简称专用标识)的企业及其产品(见附件),其依法生产、销售的野生动物相关产品全部实行专用标识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附件:新增的试点使用专用标识的企业及其产品名单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
附件
新增的试点使用专用标识的企业及其产品名单
序号
| 省份
|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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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
| 北京睿达众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野生动物皮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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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京均辉法瑞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野生动物皮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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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西铁城(中国)钟表有限公司
| 野生动物皮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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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河北
| 肃宁县龙洋特种养殖场
| 水貂、狐狸、貉皮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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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肃宁县华晨养殖有限公司
| 水貂、狐狸、貉皮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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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肃宁县宇豪养殖场
| 水貂、狐狸、貉皮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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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上海
| 上海东方久信集团有限公司
| 野生动物皮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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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上海中洲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 野生动物皮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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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上海三凯进出口有限公司
| 野生动物皮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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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上海外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
| 野生动物皮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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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杰尼亚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 野生动物皮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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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浙江
| 海宁市紫金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含梅花鹿成分定型包装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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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福建
| 厦门市翔鹿鹿业有限公司
| 梅花鹿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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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广东
| 广州市雷禾皮具有限公司
| 野生动物皮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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