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司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建村综函[2011]0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直辖市城乡建委(建设交通委)村镇处,北京市农委村镇处,天津市农委村镇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村镇处: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201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村镇建设工作。
附件:村镇建设司2011年工作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村镇建设司2011年工作要点
2011年村镇建设司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夯实村镇建设工作基础,重点抓好农村危房改造、村镇规划、小城镇建设、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法规制度建设等工作,逐步提高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一、加快《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
(一)完成《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审议稿和立法说明的起草。
(二)会同国务院法制办、部法规司联合开展立法调研。
(三)配合法规司,适时提请部常务会审议修订稿,做好报送国务院法制办的准备工作。
二、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
(一)制定2011年农村危房改造试点政策。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明确试点范围、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确定各省(区、市)试点任务。召开农村危房改造现场会。完善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
(二)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十二五”规划。推动建立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
(三)研究制定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管理办法。
(四)加强农房建设指导与监管。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制度建设。开展农房建设、危房改造及建筑节能示范、农村安居工程等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和技术指导。开展农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技术、政策、管理等基础研究。推动各地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推动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