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填表单位: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1、本表填写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
  2、项目区名称:填写批准的项目区名称。
  3、项目区周转指标面积:填写经批准安排的项目区周转指标。
  4、审批方式:填写审批机关及文号。如项目区只实行整体审批,填写整体审批机关和文号;只实行农转用审批,填农转用审批机关和文号;两种情况都有的,两者都填。
  5、项目区位置:填写建新区和拆旧区所在县(市、区)乡(镇)。
  6、符合规划情况:根据项目区符合规划的情况,分别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含挂钩规划)栏填“是”或“否”。
  7、项目区实施起止时间:填写项目区批准实施至项目区实施结束归还周转指标的时间。
  8、实际建新面积:填写项目区内实际建设占用土地面积,并分别按农村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填写。
  9、建新占用耕地:填写项目区实际建设占用耕地面积。
  10、拆旧复垦面积:填写项目区实际实施农村建设用地拆迁复垦面积,其中复垦为耕地的面积。
  11、复垦验收情况:填写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验收时间和通过验收的耕地面积。
  12、拆迁安置方式:填写实际涉及的户数,总户数填写项目区拆迁涉及总户数,货币安置填写项目区拆迁安置中采取货币安置户数,住房安置按住各种层高类型安置房户数分别填写,安置区域按在城镇或农村安置户数分别填写。
  13、挂钩总收益:填写因开展增减挂钩获得的收益总金额。
  14、挂钩收益返回农村情况:填写项目区获得的收益中实际用于项目区农村的投入。分别按用于项目区农民拆迁安置、村庄拆迁复垦、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及其他投入填写。
  15、土地权属:根据项目区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16、征求农民意见情况:填写项目区拆迁实际涉及的农民户数和征求农民意见的户数。


  附件2-1:省(区、市)增减挂钩试点外开展的建设用地置换等情况表(按项目区管理)

  单位:万亩、万元、户
序号项目区名称审批方式建设用地整治面积项目区位置符合规划情况项目区实施起止时间建设用地调整使用面积建新占用耕地拆旧复垦面积 复垦验收
  情况
拆迁安置方式建设用地置换总收益建设用地置换收益返回农村情况土地权属征求农民意见情况
整体审批农转用审批建新位置拆旧位置土地规划村镇规划整治规划小计城镇农村其中复垦还耕验收时间验收面积总户数货币安置住房安置安置区域小计安置补偿土地复垦设施建设其他实施前是否存在争议实施后是否登记发证总户数征求意见户数同意户数
小计1-2层3-4层5层以上城镇农村
                                      
                                      
合计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