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关于做好施工图招标前期工作的通知
(铁建设〔2010〕187号)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
为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铁道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证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和
铁道部《关于实施施工图招标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10〕87号)要求,切实做好施工图招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勘察设计质量
1.确保勘察设计深度。勘察设计工作是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的基础,是施工图招标顺利实施的保证,勘察设计、建设等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保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深度的认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达到规定的深度。
2.按时完成勘探工作。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初步设计完成前基本完成定测阶段的地质勘察工作。除特殊情况并经批准,客运专线地质钻探量一般应不少于计划量的70%,其他铁路地质钻探量应不小于计划量的75%。施工图设计前,原则上要完成全部勘察工作。对受拆迁等影响难以实施钻探的地方,要充分利用既有地质资料,没有地质资料的应在邻近地质条件相似的地方通过勘察获取地质资料。利用既有地质资料或采用邻近地质资料的应在初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中注明,拆迁完成后要及时补钻。
3.改进隧道勘察工作。要加强隧道区域的地质调绘工作,地质条件复杂隧道、浅埋隧道、长大隧道必须实行综合勘探,通过遥感地质、大地电磁深层物探等手段查明隧道的基本地质情况,深孔钻探及综合测井试验工作必须在定测阶段完成;隧道进出口、浅埋段、断层破碎带、地下水富集区、不整合接触带、特殊地层和岩性段应合理布置地质钻探孔,地质异常点、有松散堆积物覆盖的洞口位置、大规模断层破碎带和可能的突水突泥地段均应布设控制性钻孔;实施阶段勘察设计单位要利用超前地质预报技术,详细查明隧道地质情况。
4.加强现场调查工作。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地类、房屋、水井、坟墓、通信、电力、地下管线等进行详细调查,全面摸清拆迁数量和所需投资,并在1/2000地形图上明确标注。要提出“三电”及管道迁改初步方案、工程数量和对应投资。要确定改移道路及立交的准确位置、既有标准和规划情况,提出改移及立交方案、工程数量、投资及投资划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