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水平
上牌率、检验率和持证率“三率”水平是衡量农机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标准,必须高度重视。各地要以提高“三率”为重点,推进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新发展。要认真学习贯彻我部近期修订的《
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拖拉机登记规定》和《
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理。要依照《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拖拉机号牌》、《联合收割机号牌》标准,结合国家惠农政策的实施,切实做好轮式拖拉机、履带拖拉机、手扶拖拉机、拖拉机运输机组和联合收割机的牌证管理,努力提高上牌率。各地要积极推进对机动植保机械、机动脱粒机、饲料粉碎机、插秧机、铡草机、卷帘机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创新工作方法,采取上门服务、登记备案、集中检验、免费发放牌证等便民措施,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提升监管水平。
四、不断强化农机事故处理工作
农机事故处理是农机安全监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我部出台了《
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农业部2011年2号令)和《关于
加强农机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组织培训,加强学习,积极进行应急演练,切实做好事故勘查、责任认定、赔偿调解等工作,努力提高农机事故处理能力。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农机事故详细情况,严格按照农业部新印发的《
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报表制度》做好农机事故统计月报和重特大事故的快报工作,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农机事故。要做好安全形势的分析评估,定期发布信息。农业部每半年通报一次典型的较大以上农机事故信息,各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每季度要发布一次相关事故信息。
五、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