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进口铁精粉申请退税问题的函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进口铁精粉申请退税问题的函
(2010年8月12日 税管函[2010]148号)


乌鲁木齐海关:
  你关《关于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分公司进口铁精粉申请退税的请示》(乌关税 [2010]26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关于新疆八钢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山口分公司2010年4月进口铁精粉因单价申报错误要求退税的问题,根据你关审核情况,确属报关员工作失误造成企业多缴税款,未发现有走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虽然该批铁精粉进口环节增值税已申报抵扣,考虑到企业已经向税务机关办理了进项税额转出,并且税务机关也出具了相关证明,因此,经你关联系税务机关核实后,同意对企业多缴税款予以退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