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文件从事非法活动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谨防不法分子利用银行文件从事非法活动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9]243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近日,个别银行在案件风险排查中发现下属支行行长未经授权,擅自对外出具一份《接受办理人民币三方委托贷款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今年4月,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到上述银行支行要求其出具办理三方委托贷款确认书,该支行行长未经授权擅自同意并出具了一份《确认书》(未盖公章,亦非银行格式公文,仅有该支行行长本人签字),内容主要是:××支行同意为××公司的产品产业化项目办理三方委托贷款,接款人民币总计48亿元,特为委托方出具本行接款确认书,并同意按照三方委托贷款合同内容做好代付利息等工作。
  《确认书》由某公司起草,内容容易引起歧义,并且进行了套红复印(原件无套红),其真实意图尚无法准确判断,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该银行现已将《确认书》的原件收回。针对这一情况,特提出以下风险提示: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不法分子可能利用银行签署的文件、借用银行信用实施骗取贷款、非法集资等诈骗活动。
  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员工职业素质和操守教育,严禁银行员工,特别是基层机构负责人,未经授权、违反业务操作流程以公务身份对外签署有关文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