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扩大建立以省级局或地市局为单位相对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加强总局与省局 12315数据分析中心建设,扩大12315信息化建设试点范围,增加 12315数据直报点;大力推进12315进乡镇、进村组、进社区、进企业、进市场、进超市和“一会两站”建设。
负责单位:消保局、信息中心、中消协
3.进一步深化流通领域商品准入制度改革。推进和规范流通领域商品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协议准入、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管理责任等自律制度,建立健全商品质量市场准入体系,进一步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制度,扩大商品准入制度的覆盖面。
负责单位:消保局、市场司
4.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监管改革。积极推进全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登记监管数据联网应用系统建设,推动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库建设。研究提出分类监管数据规范,建立信息采集与分析系统,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的分析及预测。
负责单位:个体司、信息中心、中个协
5.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信息化技术在市场主体准入、公平交易执法、食品安全监管、商品质量监管、广告监管、直销监管、商标专用权保护、消费维权等领域的运用。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咨询。大力推进基层工商所的信息化应用。
负责单位:办公厅、法规司、公平交易局、直销监管局、消保局、市场司、企业局、外资局、广告司、个体司、人教司、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信息中心
(三)正确处理依法履行职责与加强协作配合的关系,努力营造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
工作任务:
1.努力营造内和外顺的工作环境。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自觉维护法律权威。搞好内部沟通协调,努力建设和谐机关。加强外部协作配合,形成执法整体合力。
负责单位:办公厅、法规司、人教司、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
2.加强各类协会、学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协会的组织建设、业务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广告协会、商标协会等协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行业自律、规范行为的作用。围绕工商行政管理中心工作,加强调查研究。
负责单位:人教司、中个协、中消协、中广协、商标协会、工商学会、市场研究中心
(四)积极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国际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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