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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落实2007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的通知

  工作任务:
  1.加强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工商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消费维权体系,进一步扩大消费维权网络的社会覆盖面,积极推进农村消费维权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消费者与企业的和解制度、经营者的自律制度、消费纠纷的调解制度和申诉举报制度,建立健全消费维权部门协作机制和与行业组织的情况通报机制,努力构建消费维权新体系。
  负责单位:消保局、信息中心、中消协、中消报
  2.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热点问题。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大力推进商品质量监管信息化网络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以家电维修、餐饮、旅游、美容、装饰装修、互联网销售等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领域为重点,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引导经营者健全行业规范,引导和督促企业自律。
  负责单位:消保局、中消协
  3.严厉打击利用商业欺诈、行业垄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针对房地产、保险、医疗、电信、交通等领域的侵权和欺诈问题,加强合同监管,制止霸王条款,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创新合同争议行政调解机制,实现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
  负责单位:市场司、公平交易局、消保局
  4.引导成熟消费、节约消费和文明消费。加强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培育以节约环保、科学合理为特征的和谐消费文化。积极引导节俭、文明、适度、合理的消费理念,倡导绿色消费等现代消费方式。
  负责单位;消保局、中消协、中消报、宣传中心
  (二)更加关注民生,积极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
  工作任务:
  1.积极鼓励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认真落实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创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大力支持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非公有制经济、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鼓励发展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机构。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就业再就业的指导和服务。
  负责单位:个体司、企业局、中个协
  2,配合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劳务中介市场,继续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负责单位:个体司、企业局、市场司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任务:
  1.促进农村平安建设。依法加大对农村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查处力度,促进农村平安建设。
  负责单位:个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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